那曲市人民政府
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1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考核优异的公益林管护人员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资源林政管理科 |
0896-3820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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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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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从事公益林管护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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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考核优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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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考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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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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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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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2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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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电话 |
病虫害防治检验检疫站 |
0896-3822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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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七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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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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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与违反森检法规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2.在封锁、消灭森检对象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3.在森检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获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效益的;4.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传播蔓延作出重要贡献的。 |
||
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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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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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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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1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1、造林绿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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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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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电话 |
造林绿化科 |
0896-3822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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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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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
受理条件 |
1.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2.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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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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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
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2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2、对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病虫害防治检验检疫站 |
0896-3822297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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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
受理条件 |
1.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
||
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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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3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3、对保护野生动物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
0896-3800315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
||
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
受理条件 |
1.在资源调查、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开发利用方面有突出贡献的;2、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成绩显著的;3、拯救、保护和驯养繁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取得显著成效;4、发现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有功的;5、在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中有重要贡献;6、在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科研成果中取得显著效益;7、在基层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8、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特殊贡献 |
||
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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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4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4、对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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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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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电话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
0896-380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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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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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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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对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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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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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
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5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5、对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病虫害防治检验检疫站 |
0896-3822297 |
|
设定依据 |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七条 |
||
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
受理条件 |
1.对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
||
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
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6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6、对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各个人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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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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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电话 |
病虫害防治检验检疫站 |
0896-3822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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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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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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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预防和除治措施得力,在本地区或者经营区域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的;2、预报病情、虫情及时准确,并提出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合理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获得显著效益的;3、在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科研成果中获得重大效益的;4、在林业基层单位连续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满十年,工作成绩较好的;5、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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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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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7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7、对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
0896-380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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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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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
受理条件 |
1、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 |
||
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
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8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8、对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资源林政管理科 |
0896-3820890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条 |
||
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
受理条件 |
1、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 |
||
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
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9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9、对在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中有突出或显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造林绿化科 |
0896-3822297 |
|
设定依据 |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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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
受理条件 |
1、林木良种推广使用工作中有突出或者显著贡献 |
||
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
那曲市林业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26NQLYJJL-3-10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林业工作方面作物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子项名称 |
10、对在防沙治沙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对保护和改善生态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行使主体 |
那曲市林业局(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管理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造林绿化科 |
0896-3822297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八条 |
||
受理范围 |
单位和个人 |
||
受理条件 |
1、防沙治沙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2、对保护和改善生态质量作出突出贡献 |
||
提供材料 |
1.先进事迹材料;2.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推荐材料。 |
||
基本流程 |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评审→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夏季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地址:那曲县浙江中路35号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那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896-12388、1238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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