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齐党建阵地短板,落实党建品牌创建验收整改要求,保障党员学习、组织生活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规范使用党建品牌创建专项经费,经研究决定,拟对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单位比选。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施工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项目名称: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
3.项目地址:那曲市浙江西路4号
4.施工内容及建设规模:更换耐磨易清洁材质地板(76㎡)、采用符合党建氛围的色调全面粉刷墙面(190㎡)、更换破旧门窗、更换老化灯具、电路铺设等,按照党建阵地“九有”标准打造党员活动室等(可实地勘察现场)
5.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施工工期:20天
二、参选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和有效的广告经营相关资质。
3.具有类似党建阵地建设、室内装修装饰项目施工经验(需提供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参选单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具备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能够保障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相应。
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安排
1.参选企业于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下午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2.参选企业根据比选公告编制响应文件,文件共1份正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内容需加盖参选企业公章。
3.参选企业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参选企业需提交资料:比选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报价、施工方案、企业资质、信用中国审查等。
5.参选企业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请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若未满足要求,所造成后果由参选企业承担。
四、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从企业资质、类似业绩、施工方案、服务方式、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的比选企业确定为施工单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19389041901
六、其他
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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