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系列文件要求,那曲市文旅局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全市优良级资源填报成果
9月1日至14日,那曲市旅游资源普查办公室专家组对11个县(区)提交的优良级资源调查表、照片、视频进行逐一审核,并下发书面修改意见,要求各县(区)认真修改完善后提交报送。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外业工作,色尼区、申扎县、聂荣县、索县已完成旅游资源普查成果意见征求,其余各县正在加紧编制旅游资源普查成果。
全力配合,落实自治区普查办工作组相关要求
9月18日至24日,自治区文旅厅工作组到那曲市开展旅游资源普查调研工作,期间在那曲市召开旅游资源普查调研工作“线下+线上”座谈会。自治区文旅厅景区规划处、自治区旅游资源普查技术专家、市县(区)文旅局、旅游普查办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后,自治区调研工作组对那曲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那曲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推进扎实,要求更加合理地进行旅游资源评级,完善补充旅游资源类型,对接最新的科学考察报告,提高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对各县(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措施的审查。自9月25日起,那曲市旅游资源普查办再次陪同自治区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开展资料核查与资源核查现场工作。
统筹协调,汇总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成效
截至10月12日,全市共普查出旅游资源8658处,其中,地文景观1824处、水域景观1898处、生物景观942处、天象与气候景观102处、建筑与设施2024处、历史遗迹1044处,旅游购品499处、人文活动325处;五级101处,四级241处,三级1382处,二级2858处,一级4076处。全市优良级资源共计1724处,新发现新认定旅游资源共5091处。
攻坚克难,按期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加强指导,完成县(区)旅游资源普查成果征求意见稿的全面审核与书面意见反馈。积极配合,落实自治区普查办驻场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在10月底前完成县级评审。启动那曲市旅游资源普查成果的集成编制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市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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